发布日期:2018-06-15 浏览次数:
台州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文件
台学院师发〔2018〕2号
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培训外请教师
讲课费管理规定(修改)》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台州学院劳务报酬发放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18]40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对《中小学教师培训外请教师讲课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此《规定》(修改)已征求各方意见,无异议,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中小学教师培训外请教师讲课费管理规定(修改)
台州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