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2届秋季毕业生毕业审报准备工作,要求毕业班学员及时、认真、准确、工整地填好《毕业生电子注册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班学员为:
1、2010年1月入学二年半学制的函授、业余教学班学员;
具体要求如下:
1、表中的“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日”等信息均为国家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上网信息,填写必须准确无误、清晰可认,毕业办证将以核对后的《毕业生电子注册登记表》中的数据为依据。
《毕业生电子注册登记表》在电子摄像结束后交回成教院。
2、“身份证号码”统一为18位或15位。“出生年月日”与“身份证号码”一致。
3、本人姓名有变动以及与录取通知书中姓名不同者,必须附上“户籍证明”。
4、《毕业生登记表》填表日期统一填2012年6月20日。表中“班级鉴定”一栏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填写,日期填2011年6月25日,并签上姓名。
5、《毕业生登记表》务必分班级按学号次序收齐,于2012年1月20日之前由各学院、教学点返回成教院。
6、学员因个人原因(如登记表填写、身份证填写不合要求等)影响本人正常毕业,责任自负。
谢谢合作!
台州学院成教院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