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员: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12学年度学员缴纳学杂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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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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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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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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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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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
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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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本科)、艺术设计(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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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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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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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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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本,专科)、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制药技术(专科)、药学(本,专科)、体育教育(本科)、机械(本,专科)、机电一体化(专)、土木工程(本科) 、建筑工程管理(专科)、护理(本,专科)、医学检验(本科)、临床医学(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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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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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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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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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本科)、法学(本,专科)、文秘(专科)、会计学(本,专科)、工商管理(本,专科)、国际贸易(本,专科)、经济管理(专科)、电子商务(专科)、英语(本科)、教育技术学(本科)、小学教育(本科)、学前教育(本,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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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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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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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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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点各班学员须向面授点缴纳教务管理费。教学点学员缴费办法详见各教学点通知。
二、缴款方式:
学员必须在2012年上半年的第一次面授时,将学费、代管费合计总额交校财务室,并凭缴费发票到班主任处办理注册手续。
逾期未缴费者作自动退学处理,责任自负。
财务室联系电话:(0576)85137128,85157446。联系人:冯老师。
台州学院成教院
201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