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关于举办2015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考前培训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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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制定考试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标准参照性考试;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2011年国家教育部颁布了新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办法,由以前的各省自主组织考试改为全国统考,即我们所说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二、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国考”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 笔试分为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教育知识与能力)、 中学教师加上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笔试合格,才能参加面试。
三、报考教师资格的条件
  申请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如下学历条件:
  除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外,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浙江大学为本科生院)出具的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四、教师资格考试培训
台州学院是台州市唯一的一所培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普通本科高校,具有百年师范教育的历史积淀,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力量,同时也担负着教师资格考试培训的任务,并参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
1、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要求的科目一、科目二内容进行笔试部分的培训。其中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培训内容:《综合素质》与《教育知识与能力》;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培训内容:《综合素质》与《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培训内容:《综合素质》与《保教知识与能力》。
各学科面试部分的培训待笔试考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待通知。
2、培训时间
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部分面授培训64课时(8天时间),时间以双休日为主,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培训收费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培训采用收费方式:面授2000元/人(科目一800元/人,科目二1200元/人),台州学院学生可优惠10%。
4、报名事宜
咨询电话:85159092(661908)、81877666、18958677666
网址:台州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http://www.cj.tzc.edu.cn
报名表可网站下载后通过E-mail发送到:272399117@qq.com


台州学院
二○一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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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培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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