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合作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2    浏览次数:

为适应新时代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体系,更好地满足不同行业、领域对继续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台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围绕“以优质教育赋能每一位终身学习者”的培训目标,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非学历继续教育优质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

一、征集单位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合作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丰富的培训工作经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学范围包含所开展培训项目等相关内容。

2.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及财务纠纷、法律纠纷。

3.熟悉国家及地方关于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法规,愿意接受我院的统一管理与质量监督。

4.高等院校、大型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知名社会培训机构及具有突出特色和优势的机构优先考虑。

(二)团队要求:

1.拥有一支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能够满足培训需要的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2.团队成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当前经济社会形势及本专业领域发展需求,专业课程设计与研发能力强。

3.了解非学历教育特点,拥有成熟的培训运营和项目实施经验,能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继续教育服务。

4.团队专(兼)职员工相对稳定,具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宣传、组织实施与保障能力。开展线上培训的,须具有数字化学习平台、资源以及跨区域培训服务能力。

(三)项目要求:

1.具有成熟的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的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

2.培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履职能力培训、企业管理培训、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证书资格培训、信息技术培训、文化艺术培训、中小学研学、夜校、科创培训和全日制项目等多个领域。

3.在拟申报合作培训领域具有一定的项目开发经验、市场开拓能力和成功的培训案例。

二、合作方式

合作方将项目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项目材料须包含单位资质证明、企业业绩、项目实施方案、团队情况介绍等完整材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符合政策框架的前提下进行合作洽谈。热忱欢迎校内外有关单位和人士推荐、联系洽谈合作事宜。

邮箱地址:107038517@qq.com

未尽事宜,欢迎致电咨询。

三、征集时间

本通知长期有效,视为我院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合作的遴选公告,学院今后原则上按照两个月一次展开合作项目遴选评估。如有符合政策要求的单一培训项目及合作机构,我院进入项目洽谈;如同类培训项目有多家机构递交合作申请,我院将按照程序进行项目及合作机构遴选。

四、遴选程序

1.资格初审:学院将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核。

2.综合评审: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或答辩),重点评估机构的资质信誉、专业能力、资源条件、项目方案可行性及合作前景等。

3.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拟合作机构名单,并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4.签订协议:学院与入选机构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6-88662348

地址:台州学院椒江校区科技综合楼239办公室

台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20日  

图:无/文:王慧/审核:金宏伟/责任编辑:尤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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